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其前身系津市检察院派驻津市涔澹农场(后为津市监狱)检察组。随着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推进,1986年7月经省委研究同意,于当年1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涔澹农场设置湖南省津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由湖南省检察院派出,对津市监狱实行派驻检察,为正科级单位,1987年7月正式挂牌办公。在建院命名过程中,时任院领导根据最高检相关文件要求“派… 更多>>
    1、第一检察部:负责对监狱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补充侦查。2、第二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对羁押和办案期限、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负责对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指导;…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