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管理缺失,成为惨剧轮回之殇
——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暴力犯罪的预防与干预
2月18日下午4时11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武昌”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头颅砍下。据新闻报道胡某持有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二级”。当然判断犯罪嫌疑人胡某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还需要依据司法鉴定结果来确认,但是此次事件的血腥与残忍却格外触目惊心,精神病杀手频出已是不争的事实,2004年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徐和平持刀砍伤园内15名儿童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2007年吉林导游徐敏超突发精神病,在丽江无故砍伤20名路人;2009年湖南农民刘爱兵持枪袭击老父及亲属,致12人死亡和2人重伤;2015年,陕西省渭南市一患有精神病的男子李某,在家中用镐头将自己年过七旬的父母杀害后逃跑;2016年1月3日,陕西省商洛市62岁的房老汉被村医徐某患有精神病的小儿子杀死……。
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伤人案件层出不穷,表现出我们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与监管存在很大的缺失。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超过1亿,重症精神病患者超过1600万。这意味着我国每13个人中就有1个是精神障碍患者;不到100人中,就有1个是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而令人担心的是,我国仅有不足2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能够接受系统、有效治疗。有些精神病患者平常看起来和常人毫无二致,但当其中一些人面临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其无助和挫折都可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信”,瞬间点燃“炸药包”。央视新闻调查显示:精神病人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对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进行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在失控状态下行凶杀人,这样的事件近日呈不断加剧态势。精神卫生问题成为与发展过程相伴而生的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何遏制精神病患者暴力犯罪?鉴于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有些是偶发的,有些是痼疾或遗传疾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止:
一是加强监护人的监管意识,使监护人能够充分的担负起监护职责,以降低精神病人犯罪率。
二是把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首先,基层组织建立登记、走访机制。由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定时走访,及时发现精神病患者的暴力倾向,进而向其家属或相关部门提出收治建议。其次,辖区派出所联合康复医院建立重点人员管理、备案机制。由辖区派出所根据社区、街道登记、走访情况,建立精神病患者重点人员管理机制,实时对可能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进行重点管理和评估。再次,对曾有暴力记录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做重点备案,必要的时候强制病人入院治疗。
三是针对在当地进行强制医疗的情形,应以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报销为主,不足部分由个人负担,家庭确实困难的,应由政府予以财政补贴。针对在异地进行强制医疗的情形,应打破各地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制度的束缚和障碍,实行特事特办,允许个人回当地报销,不足部分,参照上一做法。针对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家人主动要求用特殊药品的,医疗费用应由其家人自行承担。
四是广泛宣传心理咨询的重要性,建立社区心理咨询室。部分精神病患者系长期思想负担过重,负面情绪无法宣泄造成精神失常。但是,公众对于心理咨询并未建立起正常的认识,不少人羞于进行心理咨询,不愿意承认心理上的疾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因此,需要正面引导公众相信心理咨询的作用,正确看待心理咨询。同时,可以考虑建立社区心理咨询室,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疏导情绪,避免更多的人因为心理压力发展为精神疾病。
五是加强防范宣传教育。利用鲜活的案例,通过多种渠道,借助各种媒介,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警示教育,使群众要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正当防卫权利。
六是社会公众应开展爱心救助行动。大家积极开展爱心救助行动,组织公益活动,发展公益事业,支持精神病患者治疗,让精神病患者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的进程。
弗洛姆说过,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 “武昌火车站”惨案我们可以指责犯罪嫌疑人胡某,但是对于精神病暴力犯罪的积极干预与预防,才是更应该引起警醒的地方。否则,若尊重生命的普世价值不被人们重视,则类似的惨剧可能还会上演。一个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社会性的反思,一件件精神病患者暴力犯罪事件的背后,是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监管举措和制度的缺失。为了社会公共安全的考虑,各个部门可以多措并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干预与预防,避免“武昌火车站”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