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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队开展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检察

发布时间:2022-09-28 信息来源: 【字体:

为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2022年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9月27日,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国等一行前往津市监狱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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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市监狱监控指挥中心,郭建国查看了服刑人员监管改造情况,随后,通过实地督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津市监狱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节假日值班情况,并对监内清监活动是否定期进行,物防、技防设施是否运转正常监内生产物品、生产工具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了重点检察。

郭建国津市监狱监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给予肯定,并就做好“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升认识。深刻认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始终把监管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绷紧安全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好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二是进一步细化举措细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配合监狱检察机关尽管职能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派驻检察室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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