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特设账户代理银行比选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规定,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向所在地金融机构进行代理银行比选,以增强资金存放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安全性,防范资金存放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特设账户代理银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将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特设账户代理银行,向全市金融机构进行代理银行比选。
三、代理银行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代理银行资质要求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报名事项
1.比选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2.比选地点: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79号)三楼3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同时须由比选银行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银行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