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听则明 公开则正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召开假释案件听证会
“参加本次听证会,感想有三:一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假释案件时层层把关,程序严谨,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二是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让公众直接参与,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本次听证会面向社会公众以及监狱其他服刑罪犯,让群众对假释制度更加了解,让其他罪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引导,是一次很好的普法宣传。”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西岳作为听证员,在参加完罪犯周某拟提请假释案听证会后这样表示。
为深化检察履职,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切实促进司法公开,7月1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在湖南省雁南监狱召开罪犯周某拟提请假释案听证会,并邀请衡阳市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听证会由省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组长、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国主持。省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部分成员、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干警、雁南监狱相关领导和民警等参加听证会,雁南监狱部分服刑人员参与旁听。
听证会上,省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建军对罪犯周某提请假释案的案情进行了介绍,阐明了需要听证的问题。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周某的犯罪性质和情节、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情况进行了说明,罪犯周某就悔改表现事实进行了陈述。
听证员针对提请假释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提问,对听证事项进行集体评议后发表了听证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对周某提请假释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对其进行假释。
最后,郭建国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假释审查案件时进行公开听证,既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又能指导类案办理,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对于假释制度适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下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规范和完善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工作机制,依法准确把握刑罚变更执行条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权威,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